连云港市文化艺术城有限公司文件
海旅文字〔2023〕 28 号
连云港市文化艺术城有限公司
关于 2023 年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
管控工作的通知
各区旅文局、各局属单位、各旅文企业:
根据《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 年春节元宵节
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》和丁飞副市长专题会的
要求,为全面做好我市旅文行业烟花爆竹禁燃管理工作,确保元
宵节期间我市空气质量持续优良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重点时段禁燃管控。元宵节期间,各单位、各企业
要高度重视禁放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,切实落实管控措施,
确保元宵节期间我市空气质量持续优良。
二、加强宣传引导。各单位、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宣传栏、LE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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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屏、横幅、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,做到烟花爆竹禁
放规定人人皆知,宾馆酒店、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的加大禁燃烟
花爆竹的宣传力度,切实增强市民游客自觉守法意识,禁止在禁
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。
请各单位将开展禁燃宣传工作工作照片于 2 月 6 日前将发至
市旅文局邮箱:A68723573@163.com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宣传标语内容
连云港市文化艺术城有限公司
2023 年 2 月 2 日
(此件主动公开;联系人:孙军 ,电话:68725378 )
连云港市文化艺术城有限公司办公室
2023 年 2 月 2 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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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
宣传标语内容
1.禁止城区放鞭炮,倡导文明新风气;
2.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,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安全;
3.禁燃烟花爆竹,你我共同参与;
4.你我携手守护蓝天,不买不放烟花爆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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